央广总台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深化合作协议

2020-12-28 11:19:11

本报讯 记者敖蓉报道:12月26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澳门签署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启动多项合作项目。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中宣部副部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台长慎海雄,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张荣顺、严植婵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2021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与澳门在新闻报道、体育赛事转播、影视剧纪录片以及文艺旅游等节目制作方面开展广泛合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与澳门特区相关机构合作制作《航拍中国·澳门》《澳门之味》等纪录片,合作转播《擎动中国(第二季)》等系列体育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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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通过:欺诈发行最高15年有期徒刑

2020-12-28 11:08:18

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修正案”),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刑法修正,是继证券法修改完成后涉及资本市场的又一项重大立法活动。  修正案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犯罪的刑罚力度。对于欺诈发行,修正案将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将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至5%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至5%提高到20%至1倍。对于信息披露造假,修正案将相关责任人员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罚金数额由2万元至20万元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20万元的上限限制。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市场环境,对违法乱纪行为零容忍,通过法治和制度建设去完善上市和交易机制,这样以信息披露为特色的注册制一旦全面推行,才会得到有效的运行保障。之前很多案件处理,对一些重大案件罚款金额相对较轻,本次修改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扩大覆盖范围和力度,对欺诈和造假将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修正案还强化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刑事责任追究,明确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等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修正案压实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明确将保荐人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犯罪主体,适用该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明确适用更高一档的刑期,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此外,修正案还与证券法修订保持有效衔接。一方面,将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纳入欺诈发行犯罪的规制范围,为将来打击欺诈发行存托凭证和其他证券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借鉴新证券法规定,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的操纵情形,进一步明确对“幌骗交易操纵”“蛊惑交易操纵”“抢帽子操纵”等新型操纵市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加快修改完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不断深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各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违法成本,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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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年丰收背景下 稳粮价更不容忽视

2020-12-28 11:04:26

2020年,中国玉米市场价格涨幅较大,创下六年来新高。玉米价格为何持续上涨?预计还将涨到何时?12月24日中国农业农村部对此进行了回应。  粮价是百价之基,稳物价先要稳粮价。在粮食生产喜获“十七连丰”的背景下,更要维护粮食价格的稳定,要知道,与“连丰”匹配的“表情包”,绝不是“谷贱伤农”“谷贵饿农”,而是一个合理稳定的价格。  透析玉米价格创下的6年新高,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资本炒作和贸易商囤粮加剧。这也意味着,玉米涨价背后有推手,目前的价格并不合理稳定,这就需要相关方面果断出手,斩断推手,推动玉米价格回归到正常的价格区间。  粮价过高、过低都会伤害农民,稳粮价是一道必须答好的考题。唯有确保粮价总体稳定,才能有利于统筹保护农民和消费者利益,最终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一个“稳”字,倒逼着必须稳生产、稳市场、稳供应。今年我国玉米产量充足,根据国家公布的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玉米的总产量为2.61亿吨,较2019年增产400万吨。当生产稳了,就要在市场稳、供应稳上做文章,如何确保供应跟得上,维护市场的供需平衡,还期待相关方面的果断出手。  价格的畸形走低,既影响农民的收入,还会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价格的畸形走高,带来的则是种种不良连锁反应。所以,评判粮价的关键,是看价格的稳定与否,合理与否。稳定合理的价格,就是粮农和消费者最想要的价格。在资本炒作和贸易商屯粮驱动下的玉米价格走高,已经偏离了稳定合理的价格轨道。必须该出手时就出手,把各种“推手”赶出粮食市场。  粮食是生存的基本要素,粮食安全关系着民众的福祉、社会的稳定。可以说,粮食生产、销售、加工的每一环都不容轻视。既然恶意炒作、屯粮浮出水面,就要露头就打。有关部门要站在守护粮食安全就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加大打击力度,对恶意炒作和屯粮的个人和企业实施有力制裁,坚决防止资本炒作和贸易屯粮造成的价格失序。  信息越充分,炒作越困难。从消息面来看,信息不全面导致的市场预期偏差是玉米炒作和价格上涨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也提醒相关方面,还要加强信息引导,及时把真实情况告诉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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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引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转型的路径

2020-12-28 11:00:27

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金融风险加速暴露的形势下,银行如何更加前瞻、有效地开展信用风险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已成为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而新兴金融科技的异军突起,恰好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全新视角。当前,各商业银行应积极借鉴互联网科技公司在这一方面的成功经验,以金融科技赋能和支撑信用风险管理的模式创新、流程再造,实现决策支持智能化、风险识别精准化、业务办理自动化。 金融科技是新形势下破解信用风险管理痛点的重器  (一)金融科技的核心技术特征能够有效解决信用风险管理中的问题。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是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最核心的技术特征是解决海量数据和信息的整合、分析、应用的问题,覆盖的信息源更广、运算速度更快、应用领域更宽,能够提供的信息更加全面和充分,能够有效解决银行面临的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准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核心痛点问题,据此作出的信用风险判断与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信用风险监控和预警更加前瞻、主动,信用风险管理的整体成果更加显著、有效。此外,建立在金融科技应用基础上的科技驱动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能够深入挖掘客户价值,大幅提升授信效率,在风险管控的同时强化银行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二)金融科技应用的方法论重塑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银行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是以客户信用评级为核心的单一维度的信用风险管理,容易掩盖信用风险的真实程度,无法前瞻性地预测未来信用风险情况的变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大数据的应用,一方面通过建立以数据为基础、全面反映和了解事实的风险决策方法,改变静态分析和预测判断的方式,建立动态决策的机制和模型,从而更加准确地进行决策,提高决策效率;另一方面,大数据技术可将金融机构大量的客户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整合、汇总、分析,识别其中的可疑信息和违规操作,强化风险管控,提升风控能力。基于大数据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更加贴近现实,能够有效预测、防范客户违约的风险。金融科技引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转型的策略与路径选择  (一)严格把控信用风险防范要点,提升线上自动化决策管理的精准性。一是保障数据的数量及质量。线上自动化决策高度依赖客户数据的数量和质量,商业银行一方面要通过线上线下、行内行外等多种渠道获取多维度海量数据;另一方面要具备数据甄别和数据挖掘能力,确保所获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升数据价值。二是科学建立智能化风控模型。线上自动化决策高度依赖风控模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对建模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占有海量数据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各种业务场景,准确识别影响客户信用风险的主要因素和传导机制,有效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建模能力。同时完善模型评审机制,模型上线前要对模型的数据采集、参数设置、计算方法等是否合理进行严格评审。三是实现风控模型快速迭代升级。模型优化是一个不断评估、不断试错的过程,一方面要实现模型的快速升级,另一方面要实现智能升级。商业银行应利用更加有效的算法,特别是人工智能中的机器学习、知识图谱等方法,对潜藏于大数据中的信用风险信息进行挖掘,实现模型的自主学习、自动智能迭代,提高风险揭示的前瞻性和精准性。  (二)运用大数据分析及挖掘技术,提升行业研判的效率和精准性。在行业数据采集阶段,利用技术手段对信息载体进行数据抓取;在数据预处理阶段,对批量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清洗,提炼核心内容并进行信息分类,使之成为可供进一步分析的结构化数据;在数据分析与挖掘阶段,对预处理后的信息按照一定规则进行深入挖掘,通过聚类方法发现热点事件和风险事件,根据信息数量和规模发现敏感信息;在数据可视化阶段,将数据挖掘和分析的结果通过数据、图表或文字说明等形式予以展示,作为行业研究的论据和支撑。  (三)依托5G、物联网等金融科技手段,实现抵押品管理的可视化、可量化、动态化及规范化。一是解决抵押品真实性问题。积极布局“5G+物联网”,通过万物互联使身份标识、状态感知延伸到每个物品、每个角落,银行可实时掌控抵押品的真实信息,从而避免贷款企业虚增仓单、擅自处置抵押物等严重威胁信贷资产安全的事件发生。二是通过与第三方评估机构或数据公司合作,对标准化房产类押品通过线上估值的方式进行快速估值,并迅速匹配客户的贷款需求。三是对接市场公开数据,通过线上快速获取金融证券类押品当日交易价格,并对接内部业务系统,实现押品的逐日盯市估值。  (四)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有效提升贷后风险信息的全面性、可靠性。通过整合内部数据、引入外部数据,商业银行对客户存款、贷款、理财等资产情况以及资金账户流水数据进行整合并进行分析验证,剔除可能影响风险分析结论的可疑、虚假信息,有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客户风险画像更加接近真实全貌。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技术手段,建立客户资金监管风险模型,对客户资金账户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围绕日均存款变动、货款归行率、常用交易对手等建立预警指标,及时发现客户资金链紧张、异常交易行为等风险信号,提高资金监管的实时性、有效性。可研发信息提示功能,及时向客户发送贷款到期、逾期、欠息、逾期后果等信息,并在到期前根据客户还款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对客户还款资金及时到账等信息进行提示。  (五)基于大数据分析和AI技术,打造智能化风险监控预警体系。智能化的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包括五方面内容:内外部数据整合方案;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预警方法和工具开发,包括预警指标、预警模型;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组织架构、制度流程以及团队建设;基于数据智能洞察的全流程应用,包括客户画像、智能化审批决策、押品估值、信用分析体系设计、流程优化、风险客户识别;风险预警系统规划。根据各类预警模型及预警规则,可建立一套完整的预警体系,设置不同等级的预警信号,建立预警处置和应对机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监控预警的应用是整个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闭环的关键环节,将预警结果及时反馈至业务流程,甚至直接介入业务流程,进行刚性控制。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反馈机制,对模型给出的预警结果进行定期的检验,及时调整模型参数,不断对预警模型进行优化,再应用到业务实践中。责任编辑: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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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批重大改革品牌 —— 三论学习贯彻市委六届十七次全会精神

2020-12-28 10:53:56

■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发展无穷期,改革无止境。改革是成就深圳40年奇迹的源头活水,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依然要靠改革。回望“十三五”,深圳坚持以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以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改革开放实现重大突破,进一步擦亮了经济特区的“金字招牌”。展望“十四五”,深圳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就要进一步强化率先探索有效路径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牵引战略战役性改革,加快重大改革举措和授权事项落地,打造一批重大改革品牌,以改革突破来赢得发展主动。要坚决扛起综合改革试点主体责任。综合改革试点是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是党中央首次为一座城市量身定做新时代的改革总纲领。这既是政策“大礼包”,也是改革“任务书”。深圳不仅要先行先试,更要先行示范、系统集成。要以综合改革试点牵引战略战役性改革,加快重大改革举措和授权事项落地,既坚持“举改革旗、打创新牌”,以更具突破性的改革激发活力、抢占先机、应对挑战;也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授权事项“把得准”、权限下放“接得住”、立法变通“衔接好”、改革任务“见成效”、改革经验“可复制”、改革风险“控得住”上下功夫。让各项改革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提高改革综合效能,为全国层面深化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打造一批重大改革品牌。重点领域“一子落”,改革棋局“满盘活”。当前,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头,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挑战和新任务,需要深圳全面挺进“深水区”、率先勇闯“无人区”,为中国在世界大变局中争取主动、赢得未来先行先试,为全国新时期的改革开放蹚出新路子、积累新经验。深圳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聚焦要素市场化配置、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重大改革品牌。要强化撬动功能,发挥重大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传导放大效应,以具有标志性引领性意义的改革品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开创深圳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要在先行先试改革经验基础上,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种好可向更大范围推广的优质高产“试验田”,真正把试点变成亮点、把先行变成先成、把试验变成示范,推动更多改革“盆景”变成“风景”,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新路径。要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我国正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改革和开放相互促进。深圳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既要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联通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重要交汇点的优势,不断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也要大力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闯关夺隘拓新局,正是扬帆搏浪时。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把改革开放的旗帜举得更高更稳,为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注入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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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减税降费激发市场活力 前11月新增减税降费23673亿

2020-12-28 09:22:47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至11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3673亿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6408亿元,2019年年中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7265亿元。 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湖北省税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湖北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96.1亿元,其中减税303.8亿元,降费392.3亿元。分行业看,制造业享受减税份额最高。全省制造业纳税人减税121.1亿元,占全省减税总额的39.9%,是所有行业中减税份额占比最高的行业。分经济类型看,民营企业是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的受益主体,分享了新增减税降费总额的近51%。  年初,受疫情影响,湖北汽车行业恢复生产后,车企普遍反映面临着资金短缺、信息不畅、上下游供销链阻滞等难题。  为做好汽车产业的复工稳产,湖北省十堰市税务部门借助增值税发票开具情况及“千户集团”直报数据,对东风商用车经营情况、复工复产程度、产业链变化情况和地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为车企减免各项税费近2亿元,解决复工复产难题200余项次。同时提供上下游供销信息700余条,为东风商用车及下属企业实现“加速跑”助了一臂之力。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逆风而上,仅2020年上半年累计销售中重卡10.66万辆,同比增长9.56%,跑出了疫情下的“东风加速度”。  安徽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安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政府收入“减法”换取企业效益“加法”和市场活力“乘法”,坚持放水养鱼、涵养税源,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清零,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新增减税降费593亿元。  “每年公司都能享受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等实打实的政策红利,真是多亏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加持。” 安安精工铝业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仅近两年,公司就享受到736.4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节省下来的资金给企业打造技术中心提供了重要支撑。  2020年前三季度,四川全省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和非税收入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71.78亿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00.13亿元。酒店餐饮行业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重灾区”。在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的助推下,前三季度,四川全省实现餐饮收入1663.7亿元,其中9月份同比增长1.4%,月增幅年内首次由负转正。  “减税降费政策给我们企业减负9000多万元,这些资金我们都用于员工技能的提升以及研发方面的投入,有效促进了企业产能的提升。”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前三季度,该企业硅棒和硅片产能分别提升了12%和20%,税率调整为企业节省出一笔可观的费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信息显示,随着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前三季度宁夏累计为纳税人新增减负99.9亿元,减负红利加速变为市场活力。在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助力下,宁夏经济稳步复苏,前三季度全区实现生产总值2796亿元,同比增长2.6%。此外,大规模减税降费对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和技改投资提供了资金支撑。前三季度,宁夏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9.1%,今年以来首次转正。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认为,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加现金流、提高创新收益,加快企业动能转换,提升创新型企业发展速度。 纳税服务不断优化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事项已达211项,90%以上的主要办税缴费服务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全国累计办理主要涉税业务中“非接触式”办理的占比已近9成,纳税人缴费人对网上办税缴费的满意度达97.3%。  “网上办”“线上办”“码上办”“掌上办”……今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不断提升办税便利性和需求响应及时性,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缴费人。  比如,2020年以来,面对疫情的冲击,福州市推出套餐式服务、“非接触式”办税、“一站式”服务平台等系列创新举措,为企业减税降费超百亿元。其中,推行“非接触式”办税,降低政策兑现成本,福州市网上受理综合涉税事项占比96.97%,简化办税程序,压缩办税时间,争分夺秒将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高新企业发展,税务部门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组建专家智囊团,推送暖企政策礼包,设置税务服务专员等,联合多部门响应企业涉税诉求。  今年为进一步支持广西企业“走出去”,广西税务部门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推行出口退税审核前置。2020年1至9月,已为1854户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54.89亿元,提速50%以上,部分企业实现当日退税。  此外,广西税务部门还创新举措、优化服务,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等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目前9成左右的主要涉税事项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其中网上申报率超过99%。广西税务部门实行“一户式”建档、“一对一”联络以及“个性化”减税降费服务,税务干部主动到企业宣讲税收新政策,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被实践证明正确的应该继续坚持,在继承的基础上谋求突破。”湖北省税务局负责人表示,疫情期间,湖北税收减免优惠线上办理、“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深受好评,数据分析服务复工复产大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支撑作用逐渐显现。未来,将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充分利用5G、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方法、路径和手段,集成运用税收数据,提升税收执法、办税服务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不断加强和优化服务税费征管、服务经济发展的智慧税务建设。  在帮助企业盘活资金的同时,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通过税务大数据平台,帮助出口企业积极谋求向内销转型。税收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出口企业内销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7%,高于全部企业销售收入增速5.9个百分点,出口企业内销市场份额由1月份的12.2%提升至9月份的13.8%。  李旭红教授认为,税收大数据等手段还能及时跟踪企业经营生产状况,及时化解现实困难,帮助各类主体了解政策、享受优惠,进一步打通产业链、实现良性循环。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抓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切实提高政策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以更扎实举措落实好纾困惠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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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关键指标底气足韧性强 2021年经济增速显著回升成共识

2020-12-28 09:19:11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更加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中国经济经受住巨大考验,呈现快速恢复态势。业内人士预计,新的一年,中国经济将持续复苏,加快回暖。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有望反弹到12%左右,投资增速有望回升至10%左右,出口增速有望保持在5%左右,GDP增速有望达到8%左右,经济增速显著回升成为业内共识。 消费:信心增反弹大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2021年消费者信心将进一步回升,线下消费潜力得到释放,消费有望继续回暖,并成为经济恢复的主要动力。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表示,随着经济逐步恢复到常态化增长,消费仍然会成为经济的主要支撑引擎。  “预计2021年消费会出现补偿性反弹。”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祝宝良表示,随着新冠疫苗研发不断取得进展,消费者信心将持续提升,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会有所提高。2020年消费在三大需求中遭受疫情冲击最大,恢复最为缓慢,基数效应也最大,预计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会反弹到12%左右。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花长春认为,2021年随着居民与企业收入回升,将引发需求的内生修复和消费信心的改善。与此同时,海外供给替代和消费需求修复共振,也将带动国内相关消费行业景气度上行。预计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在14%左右,可选消费部分分项仍大有可为。  为巩固消费持续回暖态势,政策利好正不断释放。商务部近日明确表示,岁末年初,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从市场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等方面开展一系列促消费工作。 投资:空间大有支撑  固定资产投资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2021年有较大发力空间。“2020年前三季度,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同比增长14.6%,预示着2021年有较大的投资空间。”祝宝良预计,2021年投资增速为10%左右。  房地产和基建投资将保持稳定。祝宝良说,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一般性债务预算用于基建投资的支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总额超过5.35万亿元以上,比上年至少增加1.67万亿元以上,加上提高专项债券用于项目资本金的比例,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来源大幅度增加。由于疫情导致项目开工推迟,部分资金会结转到2021年使用,可以保障基建投资资金来源稳定增长。房地产在建项目面积和新开工项目面积维持上升趋势,房地产价格也存在上涨预期,房地产投资会稳定增长,但房住不炒、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三条红线约束会抑制投资过快上升。  制造业投资恢复将持续。花长春认为,2021年制造业将会在海内外需求复苏共振下,进入新一轮周期。随着国内可选消费修复,吃穿住行需求在回升,预计食品、低技术消费链条的修复将延续。而传统周期也再次发力,上游黑色和有色链条仍有支撑。海外新一轮刺激计划有望出台,持续支撑我国出口。CPI与PPI的“剪刀差”也在缩窄,有望进一步推动企业盈利修复。  毕马威最新发布的报告认为,制造业投资尤其是产业升级带动的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将继续快速增长,成为拉动投资的主力。 出口:高景气韧性强  出口超预期增长为我国经济复苏作出较大贡献。“影响2020年出口超预期增长的因素在2021年会继续存在。”祝宝良表示,2021年,世界各国消费者的信心会继续增强,需求端恢复仍会快于供给端,预计2021年中国出口增长5%左右。  花长春认为,出口在2021年上半年仍将有亮眼表现,下半年可能小幅回落但保持韧性。预计全年出口增速在7%左右。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我国出口超预期增长表现出强大韧性和综合竞争力。毕马威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康勇表示,由于疫情依然在很多国家蔓延,未来一段时间海外市场产需缺口依然存在,预计2021年上半年我国出口依然可以保持较高增长。随着疫苗的使用帮助世界经济逐渐正常化,防疫物资和暂时性出口替代订单将有所减少;加之高基数作用,下半年出口增速将放慢。2021年出口增速料总体保持强劲。 GDP:动力足增速升  2021年经济增速显著回升成为业内共识。付凌晖日前表示,2021年我国经济运行有不少有利因素,经济逐步向潜在增长水平回归可能性较大。由于2020年基数较低,从速度上看,2021年经济增速可能会比较快。  在祝宝良看来,今年以来,中国采取的宏观调控政策滞后效应仍会对2021年经济起到推动作用,中国经济会继续恢复。预计2021年中国经济增长8%左右,一季度经济增速会达到两位数。  “2021年经济复苏进入第二阶段。”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在此前政策刺激、出口拉动下,居民收入增速快于消费增速,经济好转,居民消费倾向提升,居民支出有可能加快。与此同时,需求旺盛,企业盈利增速上升,生产经营预期改善,企业也将加大资本开支。这些都意味着经济内生动力增强。责任编辑:z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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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对欺诈发行、信披造假等打击力度空前!证监会:彰显“零容忍”决心

2020-12-28 09:15:36

今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后,刚刚,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看本次修正案涉及资本市场的5大要点:  1、对于欺诈发行,修正案将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将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提高至20%倍。  2、对于信息披露造假,修正案将相关责任人员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罚金数额由2万元-20万元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20万元的上限限制。  3、强化“关键少数”刑事追责。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等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  4、压实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将保荐人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犯罪主体,适用该罪追究刑事责任。  5、借鉴新证券法规定,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的操纵情形,进一步明确对“幌骗交易操纵”、“蛊惑交易操纵”、“抢帽子操纵”等新型操纵市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官网消息称,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修正案”),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刑法修改,是继证券法修改完成后涉及资本市场的又一项重大立法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全国人大对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亲切关心和大力支持,表明了国家“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坚定决心,对于切实提高证券违法成本、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注册制改革、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下一步,证监会将以认真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契机,推动加快修改完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加强刑法修正案(十一)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各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违法成本,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另据央视新闻报道,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文13条,修改条文34条,其中新增及修改了以下罪名。 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在“特定情形、特别程序”的前提下,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也将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管教责任,并规定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改奸淫幼女罪,对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修改猥亵儿童罪,进一步明确对猥亵儿童从重惩处的具体情形,包括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等。 加强疫情防控刑事法律保障  修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明确新冠肺炎等依法确定的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的传染病,属于本罪调整范围。增加规定了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非法出售、运输疫区被污染物品等犯罪行为。 加大力度打击制售劣药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制售劣药犯罪规定与生产、销售假药罪同等处罚。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严惩金融乱象  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调整集资诈骗罪的刑罚结构,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惩处力度。  明确对非法讨债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加大对证券犯罪的惩治力度。 增加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犯罪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增加“冒名顶替”犯罪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增加侮辱、诽谤英烈行为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与英雄烈士保护法相衔接,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增加非法基因编辑等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与生物安全法衔接,增加规定了三类犯罪行为:非法从事人体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的犯罪;严重危害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的犯罪;非法处置外来入侵物种的犯罪等。 修改完善知识产权犯罪规定  适当提高刑法所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六个犯罪的刑罚,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 增加规定了“商业间谍”犯罪。责任编辑:d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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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主动下架存款产品 专家称监管希望防范挤兑性风险

2020-12-25 14:54:30

2020-12-25 14:29作者:李甜来源:中国经营网本报记者 李甜 北京报道近日,支付宝、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腾讯理财通等多家互联网公司旗下金融平台主动下架银行存款产品,下架之后,只有已经购买了存款类产品的用户可以看见相关入口。部分受访平台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目前不便对此事原委做交流,度小满金融一位人士表示,对存款产品恢复上架的前提条件,可能“没有平台知道这个”。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近日公开表示,近年来,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存款产品。“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告诉本报记者,对互联网存款型产品,国家原先没有明确的允许或者不允许,但监管层面确实担心银行潜在的挤兑风险。王蓬博表示,互联网存款的产品提供方主要是城商行等中小型银行,城商行利用互联网平台将吸储的展业范围从当地扩展到全国,这和国家要求它立足当地、服务当地的宗旨有一定的“背离”。同时,由于互联网平台流量很大,用户对存款利率的敏感度也较高,使整体存款交易规模很大,进一步使银行的存贷款结构发生变化,从而带来潜在的金融挤兑风险。“很有可能在短期内把银行整体的存款类产品的交易规模给抽干,可能某一个中小型银行的流动性瞬间就抽没了,这有可能就会变成一个挤兑性的风险存在与被触发。”王蓬博说。 挤兑风险,也得到张维(化名)的认可。张维在某互联网公司旗下金融平台工作,他表示,城商行本身没有很强的风险抵御能力,互联网存款可以随存随取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又形成了新的流动性风险。张维具体解释,银行有一些监管指标,比如说流动存款占整体存款的比例、资产负债比等。当银行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批量存款时,很多存款就变成流动性存款,也就是活期存款,如果发生某些特定性的风险事件,大量的用户可能会在同一时间取出存款。“这就相当于银行面临的挤兑风险了。以前银行就服务一个地域的话,即便出现了大规模的用户取款,银行也是可控的,但是互联网存款,用户的行为是不可控的,说不上遇到一个谣言或者其他什么事,就有可能使银行面临挤兑的风险,这就是流动性风险。”张维说,如果银行存款有百分之六七十来自于互联网渠道的话,当出现特定事件时,银行很难有能力及时应对大规模挤兑,并且金融系统的声誉也会受到影响。 为什么会形成互联网存款这种业态?据记者了解,互联网存款产品主要兴起于最近几年,模式相对简单,商业银行出产品,互联网公司本质上承担中介代销角色。在商业化变现上,中小银行通过互联网渠道突破了网点、资金和人员的限制,在线发展存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而互联网平台也有增加用户黏性、实现流量变现的需求。 张维介绍,互联网平台主要存在四种获利方式:平台按存款规模的一定点数收取提成,也叫“导流费”;按照新开户用户的数量进行计费;依据曝光量收取广告费。除此之外,平台还可以把存款产品与其他基金、理财等产品交叉销售。 王蓬博对本报记者谈到,需求相契的情况下,城商行近年在互联网平台力图拓展自己的服务,发现百度等很多平台会联合城商行发行线下的银行卡,包括A类卡、B类卡,逐渐脱离金融业对账户的限制。王蓬博表示,现在监管欢迎的金融科技创新,第一点是要能够服务中小微企业;第二点是需要存在便民的社会意义,第三点是平台对风险的控制符合合规性的要求。“这三点是‘硬性’要求,目前来看,这也是国家希望这些平台能够做到的。”短期内,他认为,存款产品恢复的可能性不是很大,长期来看,如六大行等大型商业银行,不太可能和互联网公司再进行更深的绑定,而是将更多精力放在运营自己的APP上,业务收回到自己身上。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系互联网平台主动下架相关服务。张维认为,这反映出近几年监管层面呈现出思路变化。央行以研究名义或者公开发表观点的名义提示某些风险,这种方法很“微妙”,为将来出台相关监管办法做了铺垫,并在平台已经做出反应的前提下,让未来整改更为顺利。“其实这是一个很好的监管思路,比前几年突然间就扔出来一个文件要求大家整改要好得多。”他表示。 不过,张维还表示,存款作为基础型业务,监管层面没有表现出要把互联网方式“管死”的意思,但是强调要控制风险,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业务,那么需要牌照。今年上半年,国家出台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管理办法。“既然有了互联网贷款的管理办法,其实也不排除未来出一个存款端的管理办法。”同时,张维提到,因为存款端业务相对简单,也不能排除监管层面将来采用指导的方式来约束,而不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编辑:张靖超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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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2020-12-25 14:40:21

据卫健委25日消息, 12月2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的讲话精神。会议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和健康习惯。优化重大疾病防控策略措施,降低对人民健康的危害。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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