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形势2021年委托研究项目承研单位的公告

2021-04-15 10:57:54

2021年2月19日,我司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开发布了《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形势2021年研究课题征集公告》,得到了全国多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和企业单位的积极响应。截止3月2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共收到委托课题研究申报材料262份、委托评估研究申报材料17份。经认真遴选,确定8个课题的承研单位(名单附后),现予公告。 公告期为2020年4月15日―4月23日。  公告无异议后,请承研单位于4月30日前与相关课题联系人联系办理后续事宜。感谢各申报单位对我司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形势2021年委托研究项目承研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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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央行开展1500亿元MLF操作

2021-04-15 10:55:28

中证网讯(记者 罗晗)4月15日早间,央行公告称,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2021年4月15日人民银行开展15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含对4月15日MLF到期和4月25日TMLF到期的续做)和100亿元逆回购操作。当日有1000亿元MLF和100亿元央行逆回购到期,4月共有1561亿元MLF和TMLF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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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国新办就2021年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2021-04-15 10:49:17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15日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4月16日(星期五)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刘爱华介绍2021年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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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系统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2021-04-15 09:23:22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预算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财政紧平衡状况下,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要实现可持续,必须改善预算管理状况,进一步挖掘潜力,向预算管理要财力,这将有助于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以及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作用。《意见》出台,可以更好地指引预算管理工作,促进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  预算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预算统筹力度不足,意味着在某些急需发展的领域可用财力不足,而同时又存在政府财力闲置问题。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之间需要财力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内部也需要财力统筹,闲置资金、结余资金等存量资金需要统筹,各支出项目财力需要统筹考虑。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是应有之义。预算约束力不够,意味着政府财力可能被浪费,意味着一些项目可能需要源源不断投入计划之外的资金,这也会损害预算的公信力,与现代化国家建设背道而驰。  《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将已有的预算改革成果制度化,并直面预算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推进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框架的建设。2014年预算法修正后,预算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改革举措,为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要更好地释放改革的效果,就必须对改革成果制度化,让改革措施长久持续发挥作用。《意见》是对前期具体改革成果的制度化,是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系统化,体现了系统集成的改革要求,给预算管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从根本上改变了具体改革措施碎片化的状况,有利于各项具体改革举措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现代预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意见》坚持底线思维,关注风险防控和财政可持续性,特别是在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上提出明确要求,有助于健全地方债务管理制度,有利于防范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为财政保持可持续性提供制度支撑。  《意见》明确了预算领域六方面重点改革措施,涉及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风险管理、风险防控。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增加预算约束力和控制能力,提高预算绩效,不仅会增强重大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还能进一步提升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提高财政治理能力。  《意见》强调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实现中央和地方财政系统信息贯通,推进部门间预算信息互联共享,是预算改革的基础工程。在信息化时代,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将信息技术发展融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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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 惩治网络犯罪 化解互联网领域矛盾纠纷--确保数字经济运行在法治轨道

2021-04-15 09:21:12

“严惩一批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通过依法公正裁判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明晰规则,引导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和行为边界,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依法规范发展。”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网络空间司法治理的内容引发关注。  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盗刷流量、流量劫持……近年来,许多新类型的违法犯罪或矛盾纠纷,都紧紧依附于技术发展,与互联网相伴而生。面对不断创新迭代的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如何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惩治网络犯罪,化解互联网领域矛盾纠纷,从而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记者进行了采访。 严惩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空间  互联网的虚拟性、隐匿性,使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一些行为不仅挑战诚信底线,违背公序良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且涉嫌违法犯罪,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  最高法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说,电信诈骗利用网络跨境作案,不仅诈骗钱财,还带来次生危害,例如导致被害人停工停产,养老金、救命钱被骗,生活陷入困境,尤其是针对在校生的网络诈骗,社会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近年来,人民法院与各有关部门形成强大合力,综合施策,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打断上下游链条,开展“净网行动”,不让网络电信诈骗成为犯罪分子非法牟利“致富”的温床,取得明显成效。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以陈文雄为首的诈骗团伙于菲律宾的某酒店内通过冒充国内公安机关或者通信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引导被害人下载名为“人民检察院清查程序”木马病毒,登录虚假钓鱼网站的方式,获取被害人银行卡信息,然后以“资金清查”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通过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人民币共计2200万元。河北省石家庄中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文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是人民法院严惩网络犯罪,依法审理的一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去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网络黑客、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犯罪案件3.3万件。  2018年3月以来,王艾等6人在明知实名认证的微信号属于公民个人信息情况下,利用微信群非法买卖微信号获利100.48万元。2020年7月30日,陕西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王艾等6人5年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是陕西第一起因买卖微信号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典型案例。侵犯个人信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严惩侵犯公民财产和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该案的审理为保护个人虚拟财产积累了经验。”办案法官说。 促进新模式新业态依法规范发展  互联网平台经济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新经济组织方式,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尤其是增加就业,都有重要作用。  然而,技术前进一小步,管理难度增加一大步。网络平台通过通信功能、社交功能、信息功能、大数据功能和移动共享功能等,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关系。新的业态也产生了新的矛盾纠纷,互联网平台用工就引发了大量纠纷案件。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外卖骑手达到600万,快递从业人员约350万,直播主持人约1000万,滴滴驾驶员270万,每一个从业者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保护这些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尤为重要。”最高法副院长贺小荣说,人民法院通过制定司法政策和审判案件,保障平台支撑的外卖快递、网约车、网约代驾、直播带货等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树立平台企业的规范意识、秩序意识。  “平台从业者与传统劳动者不同,他们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工作安排相对自由,工作场所流动,劳动时间和劳动空间趋向松散。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对于平台与从业者之间能否构成劳动关系,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长、工作频次、工作场所、报酬结算、劳动工具,企业对劳动者的监督管理程度、惩戒措施等因素来综合认定。构成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保障这部分人的劳动者相关待遇。”贺小荣说,下一步,最高法将在广泛调研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审理外卖快递等相关案件的司法解释。  如今,人们在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某些APP时,往往会被索取定位、访问设备照片、通讯录、脸型及指纹信息等与下载目的无关的内容权限,不同意则无法正常下载使用,同意则会给后续生活带来不必要烦恼。针对这一问题,贺小荣说,个人若在下载APP过程中被收集与该应用软件无关的信息,提起诉讼要求删除相关个人信息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支持。  “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数字经济、互联网、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技术新应用研究,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促进新模式新业态依法规范发展。”最高法办公厅副主任余茂玉说。 以司法裁判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  “网络空间不应是法外之地”。但是,面对不断创新迭代、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传统治理模式有滞后性,有时甚至出现“规则空白”。例如,人工智能“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利用大数据“杀熟”是否构成歧视行为?未经许可推送他人读书习惯是否构成侵权?视频网站要求“黄金VIP会员”付费“超前点播”热播剧是否侵犯用户权益?这些问题都具有一定前沿性,不可能马上立法规制。  “相比之下,司法审判具有灵活性、开放性、包容性等优势,可以通过个案审理,不断确立裁判规则,打破‘数字垄断’或竞争壁垒,循序渐进推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让公平正义在数字空间不缺位、显成效,也为未来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提供实践素材。”最高法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何帆说。  近年来,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利用管辖集中化、案件类型化、审理专业化的优势,审理了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规则示范意义的案件,在促进依法治网等方面不断改革探索。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审理常某与许某“暗刷流量”交易案中,认定双方“暗刷流量”协议违反商业道德底线,破坏正常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广大不特定网络用户的利益,进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其行为应属“绝对无效”,并对双方履行合同中的获利依法予以收缴。  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审理手机应用流量劫持案中,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赔偿原告损失5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该案裁判明确流量劫持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裁判标准,划定了技术应用的合理边界。  各地法院互联网审判庭或审判团队针对辖区互联网纠纷特点,在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界定网络平台责任、规制网络侵权行为、遏制互联网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强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网络刑事犯罪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具有规则确立意义的判决,有力推动了互联网司法裁判规则体系的完善,有效发挥依法治网功能作用。  “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网络纠纷的审理向社会彰示: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经营者、消费者必须坚持科技文明向善,守住法律底线、诚信底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底线,挑战底线者都将自食其果,受到法律制裁。”刘贵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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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预报:3月份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环比小幅上涨

2021-04-15 09:18:56

据商务部监测,3月份全国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环比上涨3.8%。 从主要品种来看:  成品油价格环比上涨8.2%,0号柴油、92号汽油、95号汽油价格环比分别上涨8.5%、7.8%和7.6%;同比上涨11.5%。  有色金属价格环比上涨6.9%,铝、铜、锌价格环比分别上涨7.4%、7.3%和3.8%;同比上涨45.4%。  钢材价格环比上涨5%,槽钢、热轧带钢、螺纹钢、高速线材价格环比分别上涨5.7%、5.2%、4.8%和4.8%;同比上涨19.2%。  化肥价格环比上涨2.9%,尿素、三元复合肥价格环比分别上涨3.1%和1.7%;同比上涨7%。  煤炭价格环比下降2.7%,动力煤、二号无烟块煤、炼焦煤价格环比分别下降3.2%、2.3%和0.8%;同比上涨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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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信保承保金额增长27.6% 服务支持企业近13.3万家

2021-04-15 09:14:52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杜海涛)一季度,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金额达1868.1亿美元,同比增长27.6%;服务支持企业近13.3万家,增长21.6%,助力外贸实现“开门红”。  今年3月,商务部会同中国信保联合印发通知,支持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一季度,中国信保支持出口达1609.3亿美元,增长27.5%;支持海外投资达87.2亿美元;支持国内贸易达1109.9亿元,增长45%;支持外贸新业态出口15.6亿美元,增长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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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贸全年增速料“前高后低” 今年确定为“外贸创新发展年”

2021-04-15 09:11:51

韦斌  本报讯 一季度中国进出口实现了29.2%的高增长,超过市场预期。中国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昨日称,一季度外贸好于疫情前水平,预计全年外贸增速将呈“前高后低”走势。  据官方数据,一季度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29.2%。其中,出口同比增长38.7%,进口增长19.3%,贸易顺差7592.9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扩大690.6%。与2019年同期相比,进出口、出口、进口分别增长20.5%、22.5%和18.2%,也处于较高水平。  李兴乾称,一季度中国进出口增速创2011年以来同期新高,好于疫情前水平。出口附加值也在提高,手机、家用电器、汽车、液晶显示板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单价分别上涨了7.1%、4.5%、6%和5%。他表示,外贸向好是国际需求有所回暖和中国外贸产业强大供给能力共同作用的结果。此外,稳外贸政策的保障能力、外贸企业的创新活力、产业链供应链的配套能力形成的叠加效应,以及去年同期基数较低、“就地过年”等因素也拉高了进出口增幅。  李兴乾坦言,当前中国外贸仍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如疫情走势不确定,贸易问题政治化干扰国际贸易秩序,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不稳定性增加,国际物流运力紧张、运费高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等,“不能盲目乐观”。  去年二季度起,中国外贸持续回暖,基数显著抬高。李兴乾称,预计今年外贸增速将呈“前高后低”走势。  另外,李兴乾表示,当前国际疫情蔓延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国际经贸环境复杂多变,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为此,我们已确定2021年为“外贸创新发展年”,重点实施优进优出、贸易产业融合和贸易畅通“三大计划”,要培育和支持外贸主体,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持续提升外贸综合竞争力,努力稳存量、拓增量,巩固回稳向好的基础,推动外贸量稳质升,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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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要求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 专家认为银行端收费调整空间大

2021-04-15 09:07:17

华夏时报记者 傅碧霄 北京报道  2021年4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1年支付结算工作电视会议,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要坚守为民情怀,着力改善小微企业开户服务,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 继两会代表建议微信支付降低手续费之后,支付手续费的问题再次引发热议。 手续费还能怎么降?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表示,微信支付利用优势的市场地位,向大部分行业的商户收取0.6%的手续费,向用户收取0.1%的提现手续费,应规范微信支付不合理收费行为,大幅度降低微信支付手续费。 微信支付向企业收取的手续费也代表了行业的普遍水平。  记者查阅微信支付官网发现,微信支付面向餐饮、零售、娱乐、金融、服务等绝大多数行业的商户收取的费率都是0.6%。此外,还有一些行业的手续费较低,如物流快递、加油站、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费率是0.3%,公共事业的费率是0.2%,金融行业中的信用还款类商户费率是0.2%,交通罚款的费率是0.1%。而网络媒体、计算机服务和游戏等行业费率比较高,达到了1%。  支付宝与微信类似,其收款产品有当面付、周期扣款、APP支付、刷脸付、手机网站支付、电脑网站支付等多种。大多数产品的费率也是0.6%,而APP支付、手机网站支付面向游戏等特殊行业的费率也是1%。  而业内人士指出,与国外支付企业动辄2%-3%的费率相比,中国第三方支付0.6%的手续费其实不算高。  支付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通过测算得知,银行占有了网络支付和银行卡收单行业的大部分利润。比如,按照96费改规定,按照市场平均0.45%-0.6%定价计算,发卡行仍然会占据超过60%的利润份额。0.6%的手续费背后,第三方支付公司也承担着运营成本,其中,向银行支付的通道费用占据了一大部分。  多位第三方支付机构行业人士也都对记者指出,支付手续费的盈利空间本就不大,近年来,支付公司纷纷拓展新型业务,就是在寻找新的增长点。 那么,降低支付手续费有没有可能呢?  王蓬博认为,支付费率还是有降低的空间的。首先,银行和清算机构拿到了大部分利润,同时,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以及数字化水平的提升,银行端的成本也在降低。银行接口费等费用如果降低,可以带来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降低。所以,在相对来说支付费率已经比较低的中国市场,费率水平还有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性。  王蓬博还对记者指出,今年监管是否会把银行卡收单、扫码支付的价格体系重新梳理计算,值得关注,这一点将会对行业造成根本性影响。  可见,降低手续费不一定是压缩支付机构的盈利空间,也可能从支付机构的成本,以及银行的成本上来降低。  而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认为,支付手续费与之前数字人民币相关手续费异曲同工,一方面监管可以主动号召对某些费用的减免,另一方面也依赖于市场不同主体之间的配合与协商。 反垄断等工作部署 2021年支付结算工作电视会议还就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做出部署。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要积极完善顶层设计,深入推进支付领域反垄断工作,加快推动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加快构建跨境支付体系;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打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支付活动,持续规范支付服务市场秩序,健全网络支付“四方模式”;围绕冬奥会、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优化支付供给,提升支付清算系统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要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对此,几家头部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未来如有相应政策出台,一定会积极配合监管。目前来看反垄断工作对巨头平台的影响较大。  苏筱芮分析称,会上提出的几点要求,有助于从顶层完善支付相关的监管框架,使支付业务正本清源,推动行业进一步向高质量发展的道路迈进,也表明了央行对非法支付打击的信心与决心。  至于未来支付机构的发展方向,苏筱芮对记者表示:“支付机构可从场景端入手,借助当前移动支付不断渗透普惠领域的潮流,一方面增强创新意识与品牌意识,在获客与用户留存工作上开足马力;另一方面则需要不断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深入挖掘中小微企业的支付需求,以优质的服务及科创能力打造自身的行业竞争力。”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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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评论:治理“短视频追剧”侵权 平台责无旁贷

2021-04-14 11:21:35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子房先生认为,平台经济不是垄断的法外之地,也不是侵权的法外之地。短期利益对企业是一个吸力极强的“黑洞”,但企业必须要抵制诱惑,不被平台反噬。对于平台经济来说,加强反垄断和反侵权,迎来的绝不是行业的“冬天”,而恰恰是更好更健康发展的新起点。  快节奏的生活中,“耐心”成了一个稀缺的词汇。对于一些人来说,花俩小时欣赏一部电影或者完整观看一集电视剧,简直是浪费生命。如今,在精准收割人们需求的短视频平台上,经常能看到筛选剧情剪切成短视频的电视剧和电影。当然,所谓“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这些短视频大多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是用户通过录屏等方式擅自制作的。  爽过就是看过。当一部剧变成了碎片化的“切条视频”,用户感受过了那些痛点、爆点,还有多少人会去追完整的剧呢?蛋糕被人动了,版权方忍不住了。近日,中国三大长视频平台,72家影视公司、行业协会等机构发布联合声明,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影视作品进行侵权创作,并将对侵权行为依法追责。  这也难怪,要是没了“一手”剧集,所谓的剪辑、切条、搬运等“二次创作”将无路可走。当下,短视频已经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高发地带,热门电视剧、院线电影更是被侵权的“重灾区”。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仅2019年至2020年10月间就累计监测到疑似侵权链接1602.69万条,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高达92.9%。  在短视频平台上搜索“影视剪辑”、“追剧”等关键词,粉丝数百万以上的账号比比皆是。显然,“切条视频”本质上就是一种盗窃,制作者利用了原作品最吸引人的剧情和画面,在流量场上为自己谋利。有媒体报道,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拥有近130万粉丝的某博主几乎每天更新一个裁剪后的影视作品。在其直播间的“幕布”中,作者引导用户下载其“推广链接”中的游戏,以赚取相应厂商的“推广费”。  那么,板子应该只打到这些博主吗?当然不是。在影视作品侵权的产业链条上,获利最多的短视频平台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虽然内容的野蛮生长在任何一个时代都存在,不能完全由哪个平台来“背锅”,但也必须承认,在互联网时代,特别是大数据技术和算法时代,平台能够轻易掌握大多数人想看什么、爱看什么,并且根据用户画像来推送信息,而这样的算法推荐显然会导致侵权内容传播得更广、更快,对权利人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  平台经济不是垄断的法外之地,也不是侵权的法外之地。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多次约谈相关短视频平台,要求平台约束侵权行为,但收效并不明显。不少“搬运号”被封禁后,换个“马甲”继续侵权。为此,短视频平台必须做到守土有责,通过鉴别视频时长、监控分类分区排行等方式,尽最大努力过滤明显的侵权行为。此外,平台还应建立有利于原创作者的维权渠道,肩负起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现在,有关平台经济的话题很热。短期利益对企业是一个吸力极强的“黑洞”,但企业必须要抵制诱惑,不被平台反噬。对于平台经济来说,加强反垄断和反侵权,迎来的绝不是行业的“冬天”,而恰恰是更好更健康发展的新起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子房先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开放投稿,原创评论、理论文章可发至cepl#ce.cn(#改为@)。详见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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