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精准拆弹” 区分良性金融创新与“伪创新”

2020-12-17 09:18:37

主 持 人:《金融时报》记者 赵萌  特邀嘉宾: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首席研究员 董希淼  今年11月以来,监管部门密集采取措施,在金融科技、消费信贷等领域加深穿透,持续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这是否意味着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将迎来大转折? 《金融时报》记者:您认为,今年的金融科技监管有怎样的新特点?  董希淼: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是近年来金融业的核心主题之一。尤其是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以及消费金融等出现了一些不合规问题,持续地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是为了更好地规范金融行业有序经营、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今年以来,金融监管更加强调“精准拆弹”,这更体现了我国金融监管不断与时俱进:既能对当前金融科技产生的一些新型风险和问题实现“精准号脉”“对症下药”,又能积极引导和促进金融科技健康可持续发展,科学地做到监管对创新与风险的有效平衡。同时,监管部门还积极运用监管科技,在北京等9个地区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改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 《金融时报》记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金融机构传统的重线下、重人力的服务模式遭遇到史无前例的冲击,这在事实上倒逼金融行业加速数字化转型。您认为,在金融科技强监管背景下,这一趋势在2021年是否会延续?  董希淼:金融业务线上化趋势和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是不可逆转的。疫情发生后,“排斥聚集”心理效应长期存在,“非接触式金融”兴起更加速了金融数字化进程。金融科技是金融业转型创新的关键变量,也是全球金融业竞争的焦点。应当说,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适时“调整身体机能”,有助于“强身健体”,如此才能走得更稳、走得更好、走得更远,才能在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征程中,更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金融科技水平。这也说明,当前对金融科技的强监管并非打压金融科技发展,反而更加体现了国家对金融科技的重视和关爱。国家支持和鼓励金融科技发展、推动和促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原则和方向没有变,也不会变。 《金融时报》记者:您认为,目前的金融创新是否存在着过快、过度的问题?什么样的创新才是好的金融创新?  董希淼:金融创新是金融领域各种要素的重新优化组合和金融资源的重新配置。良性的金融创新,有助于提升金融业竞争力,也有助提升防金融风险能力。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出现的一些乱象,不是金融创新本身导致的,而是部分金融机构以创新之名行套利之实、扰乱市场秩序导致的,根子在于“伪创新”。  就某些领域来看,我国当前的金融创新不是过快,而是相对滞后;不是过多过度,而是相对不足。  良性的金融创新,应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的,要通过金融创新,逐步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二是以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根本方向,要通过金融创新,减少资金空转和监管套利,促进“脱实向虚”的资金归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能力,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能力;三是以防控金融风险为根本要求,防范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金融创新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重点,并通过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更加精准地防控风险。  近一段时间以来,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继续加大力度整治金融市场乱象。特别是对于以监管套利、无序扩张为主要形式的“伪创新”,坚决予以整治和取缔,着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在监管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将良性金融创新与“伪创新”区分开来,更好地保护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金融机构要深刻理解监管部门各项措施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妥善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 《金融时报》记者:我们注意到,您近期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不必过度解读一段时间以来金融监管的“精准拆弹”,我国发展金融科技的方向不会改变。那么,招商拓扑银行的获批筹建是否恰恰释放了这样的信号?  董希淼:继中信百信银行之后,全国第二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招商拓扑银行近日获批筹建。第一大股东是我国金融科技银行的突出代表招商银行,第二大股东是国内互联网科技企业的创新代表京东数科,二者恰是金融与科技的典型结合、优势互补。  我们知道,独立法人直销银行本质上是数字银行,是探索银行业务板块公司制改革的创新试点,是数字经济时代“银行办银行”的试验田,主要是以金融科技为引领,敏捷创新,开放赋能,更加有效地触达长尾客户,助力数字普惠金融。经过3年探索,百信银行发展势头良好,达到试点效果,其发展模式受到监管和市场认可。招商拓扑银行的获批筹建,正是释放出金融科技“堵偏门、开正门”的积极信号。责任编辑: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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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媒:中欧投资协定本周可能有突破

2020-12-17 09:13:05

【环球时报记者 青木】“欧盟和中国距离达成投资协定更近了!”据德国《商报》16日报道,欧盟和中国本周将就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进行新一轮谈判。双方都对在今年年底前达成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定充满信心。《商报》从欧盟方面获悉,按照原计划,中欧应该在上周结束投资协定的最后一轮谈判。但由于双方仍存在分歧,有关磋商延长到本周继续进行,一些关键问题届时或将取得突破。欧盟相关人士透露,双方都想解决尚未解决的问题。“布鲁塞尔和北京正就该协定的要点进行强有力的政治协商,并且已经迅速推进了许多有争议的问题。”中国商务部12月14日发表声明说,12月6日至11日,中欧双方举行了第35轮投资协定谈判。本轮谈判中,双方围绕文本和清单剩余问题展开谈判,取得积极进展。德媒报道称,欧盟和中国已经就投资协定进行了7年谈判。对欧洲来说,该协定有助于确保欧洲公司更好地进入中国市场,并在当地享有公平的竞争条件。目前双方的主要分歧包括欧洲投资保护机制、劳工权益等。《商报》称,尽管存在许多困难,但德国总理默克尔仍希望能完成在今年年底前达成投资协定的目标。如果协定达成,对于今年成为欧盟轮值主席国的德国来说,将是一个不小的成功。“欧中关系”原本是德国下半年的工作重点。默克尔此前计划在今年9月举行的27个欧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及中国领导人参加的中欧峰会上签订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但因为疫情等原因,计划未能完成。 德媒称,许多欧洲企业也在期盼协定快点签订,尤其是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达成后,欧盟各界更感受到与中国加强贸易关系的重要性。中国是今年世界上唯一一个经济呈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欧洲议会最大的党团欧洲人民党(EPP)认为,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谈判的进展是可喜的,“这样的协定可以使欧洲企业参与中国的经济增长变得更加容易”。除对欧洲产生的积极影响外,欧盟委员会认为,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还将产生巨大的地缘政治影响。若有关协定在美国当选总统拜登就职前达成,对北京来说也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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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2020-12-17 09:11:38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保障金融稳定和国家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贯彻落实,需要回顾过去,展望未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深刻汲取金融监管的历史经验  我国是最早出现货币的国家之一,早在2000多年前,就形成了完整的金融活动管控制度,可以说,中国在金融监管方面长期走在世界前列。  欧洲资本主义兴起之后,各类金融业务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各种金融风险和危机不断爆发。1720年英国颁布《泡沫法》,标志着国家开始对现代金融活动实施监管。1933年美国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确立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业经营格局。20世纪80年代后,欧美国家逐渐兴起混业经营趋势。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上对金融监管有效性进行反思,修订发布一系列新的监管标准和规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探索完善金融监管体制。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包括对所有金融活动进行监管。之后,陆续成立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逐步形成银行、保险、证券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格局。2017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次年组建银保监会,监管的权威性和协调性更趋完善。 回顾中外金融监管史,以下几方面经验教训值得认真汲取。  货币经济绝不能背离实体经济。商品经济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产业代表的实体经济,二是金融代表的货币经济。实体经济是货币经济的根基,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然而,金融的本性决定其特别容易陷入自我循环的泥淖。因此,金融监管必须把防止脱实向虚作为主要目标之一。次贷危机前,欧美影子银行五年增长一倍以上,很大比例资金未流入实体经济。我国交叉金融业务一度也十分复杂,经过3年多的集中整治,总体风险开始收敛。  将本求利是商业活动的正常状态。我们的先人早就懂得,无论从事何种实业或金融活动,都需要先有本钱,否则就不可能开展正常经营。工商生意如果本钱不足,那就难以循环下去;金融业务如果没有一定的资本金,那就迟早会陷入困境。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就是对银行信贷确定基本的资本金约束,杠杆率必须处于安全范围。  收益永远和风险成正比。作为物化的劳动价值,资本具有随时间而增长的特性。但资本在增值过程中必然伴随风险。通常,国债平均收益被视作“无风险收益”。在此基础上,每多一分预期收益,就多一分潜在风险。古今中外,总有人盼望能以更低风险获取更高收益,但规律不可能打破。承诺低风险高收益就是诈骗,金融监管要永远与这类行为作坚决斗争。  持续建设法治和诚信环境。金融的核心职能是信用中介,诚实守信和法治精神是金融运行的基础。一方面,金融机构要恪守职业道德,提供“货真价实”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股东、债务人等利益相关者也要依法依规,严格履约,不能以任何理由逃废债务。  把握好金融创新的边界。金融创新是把“双刃剑”,既能提高市场效率,也会酿成重大风险。监管必须趋利避害,把握好“度”。美国1999年重新允许混业经营后,房贷支持证券、信贷违约掉期、担保债务凭证等衍生品大量出现,成为系统性风险的主要诱因。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一些网贷平台打着“创新”旗号违规经营,形成巨大金融和社会风险。  管好货币总闸门。通货紧缩和通货膨胀都会对经济金融造成系统性损害。资本主义早期经常出现生产过剩和通货紧缩,并由此引发金融和经济危机。通货膨胀的教训同样深刻,即使能够创造短期繁荣,最终不得不付出巨大经济和社会代价。我国曾多次发生银根过松、资金供给远大于需求。例如,1988年和1993年都出现过两位数的物价上涨。  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房地产与金融业深度关联。上世纪以来,世界上130多次金融危机中,100多次与房地产有关。2008年次贷危机前,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超过当年GDP的32%。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可以说,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紧紧抓住公司治理“牛鼻子”。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西方金融业公司治理问题严重。例如,激励短期化导致股东、高管,甚至包括一部分员工都愿意过度冒险。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部分中小金融机构中,也产生了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目前,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经营效率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在劳动生产率、盈利能力、科技创新、普惠金融等方面实现赶超。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把党的领导融于公司治理各环节,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二、正确认识现阶段金融形势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年攻坚战取得实质性进展。但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的金融安全形势仍然十分复杂。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经济金融运行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金融监管面临新的严峻挑战。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动荡源和风险点增加,金融运行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中美博弈加剧,美方对我战略遏制升级,很大程度上将扰动全球金融市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一些国家采取强刺激做法,实施“无限量宽”政策,长期负面影响难以估量。其他自然灾害、地缘政治等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增加许多新的不确定性,外部环境变化可能造成更大冲击。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人口未富先老、经济杠杆率过高、科技创新力不强、资源环境约束增大等重大挑战。资本边际效率下降,单位产出所需资金增多。受多重因素影响,金融业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和服务方式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很不适应。  现代科技已经并将继续对金融业态带来巨大改变。科技变革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提升服务效率,但也使金融风险的形态、路径和安全边界发生重大变化。数字货币、网络安全、信息保护已成为金融监管的全新课题。我国移动支付、线上借贷和互联网保险等走在世界前列,意味着法律规范和风险监管没有成熟经验可资借鉴。  金融体系内部风险仍在持续累积,一些长期形成的隐患并未彻底消除。疫情冲击下新老问题相互交织叠加。结构复杂的高风险影子银行容易死灰复燃。银行业不良资产反弹压力骤增。一些中小金融机构资本缺口加速暴露。企业、居民和地方政府债务水平进一步抬升。不法金融机构依然存在,非法金融活动屡禁不止。  金融相关制度存在较多短板,金融法治还很不健全。一些基础法律制定修改需提早谋划启动,有的规章制度落地执行变形走样。现有法律法规震慑力不足,违法违规成本过低。一些法规专业性操作性不足。金融机构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尚待完善。非正规金融体系交易活动缺乏有效约束。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失信惩戒不到位。信息披露机制有效性不够,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全面,市场透明度须进一步提高。  金融监管资源,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明显不足。金融监管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有待提升。金融基础设施助力监管的有效性不足。监管科技水平不高,与金融科技高速发展的趋势相比,监管工具和手段难以满足实际需要。高素质监管人才较为缺乏,资金和技术等资源保障亟待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十分薄弱。 三、持续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监管改革任务更加艰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强化底线思维,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在此基础上,健全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权责一致、全面覆盖、统筹协调、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一)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由于历史和文化等原因,我国金融事权主要集中于中央,地方金融事权比较有限,这就更凸显党中央对于金融监管工作领导的极端重要性。金融监管的大政方针,必须由党中央制定并领导贯彻。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要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当起监管主体责任。同时,地方党委政府在金融监管中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事实上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都是地方法人,地方党委和政府负责加强这些机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承担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和风险处置属地责任。特别是对于各种“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管理和整治的主体责任都在地方。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必须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密切联系,相互支持,协同发力;都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金融腐败作坚决斗争,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创新局。金融监管要坚持主动作为,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以此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进程。在支持金融创新的同时,严防垄断、严守底线,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要发挥监管引领作用,推动金融业着力抑虚强实,履行社会责任,强化普惠金融、绿色金融,规范发展商业养老金融,更好实现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统一。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储和金融诈骗,对各种违规变相投融资活动保持高度警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建立高效的监管决策协调沟通机制。进一步强化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决策议事、统筹协调和监督问责职能。健全监管协调机制,各金融管理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充分沟通、强化协同。金融政策要与财政、产业、就业、区域等经济社会政策密切配合,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地方金融发展改革与风险防控,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效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全国“一盘棋”。  (四)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制度要覆盖所有金融机构、业务和产品,对各类金融活动依法实施全面监管。借鉴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委员会改革成果,强化资本充足、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等要求,抓紧补齐制度短板。根据不同领域、机构和市场特点,制定差异化、针对性制度,细化监管标准,提升监管精准度。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增强制度实施有效性。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将监管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五)健全宏观审慎、微观审慎、行为监管三支柱。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架构和政策工具,完善逆周期调节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注重防范跨市场跨区域跨国境风险传染。提高微观审慎监管能力,健全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加快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努力做到对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强化行为监管,严厉打击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监管作为整体,应当始终具备宏观审慎视野,以微观审慎为基础,以行为监管为支撑,实现三者既独立又协同的有机统一。  (六)构建权威高效的风险处置制度安排。加快确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科学设定评估标准和程序,提出更高监管要求。抓紧建立恢复与处置计划,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生前遗嘱”,确保危机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与此同时,要完善风险处置方式,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努力减少道德风险。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尽量采取“自救”,能自行化解风险或市场出清的,政府不介入。动用公共资金,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和标准。尤为关键的是,要健全损失分担制度。全面做实股权吸收损失机制,首先由股东特别是大股东承担损失,其他资本工具和特定债权依法转股、减记。高管层要通过延迟支付抵扣、降薪以及事后追偿等承担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对监管的支持保障。持续推动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提升清算、结算、登记、托管等系统专业化水平。强化监管科技运用,加快金融业综合统计和信息标准化立法。抓紧建设监管大数据平台,全力推动监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转型。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防范金融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风险。强化基础设施监管和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对金融科技巨头,在把握包容审慎原则的基础上,采取特殊的创新监管办法,在促发展中防风险、防垄断。  (八)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框架重塑。深入推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和调整,增强国际影响力。立足国情实施国际监管标准,遵循简单、透明、有效原则,避免教条主义、文牍主义和烦琐哲学。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沟通交流,推动多边和双边监管合作,营造有利于“走出去”的良好外部环境,坚决维护国家金融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九)培育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弘扬清廉文化,锻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监管铁军”。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充实监管部门和基层监管力量。强化教育培训、人才引进、交流轮岗、基层锻炼,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责任编辑:c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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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研究数字税

2020-12-16 14:59:58

 12月16日,在新京报贝壳财经主办的“新发展新格局资本市场再出发” 高峰论坛上,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表示,企业可以从大数据分析洞察用户的特征、习惯、需求和偏好,感应市场变化,调整竞争策略。第三方平台企业掌握大量用户数据,就像掌握了宝贵的矿产资源。  平台价值来源于用户,所以用户理应享受平台创造的收益。虽然平台企业在发展最初阶段,会向用户发放优惠券和消费红包,但更多只是一种营销手段。作为价值创造来源,用户却未能真正享受平台收益。  因此,基于上述“用户创造价值”理念,作为公众代表,政府有必要像征收自然资源税一样,对平台企业征收数字服务税。(文章来源:贝壳财经)(责任编辑:DF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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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7月以来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总额同比增204%

2020-12-16 14:34:15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6日电 16日,国家发改委举行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自7月1日离岛免税购物新政实施以来至11月30日,海南离岛旅客累计免税购物296.3万人次、购物总额159.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9%、204%。  今年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自7月1日起,海南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提高至10万元,不限次数。 资料图 中新经纬 薛宇飞 摄  发布会上,有提问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近半年来,从国家发改委的角度,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工作有何考虑?  孟玮表示,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近半年来,国家发改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方面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压实压细工作责任。细化分解《总体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每一项工作的具体要求、责任分工、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限,建立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二是推动早期政策有序落地。制定出台了智慧海南总体方案、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编制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出台了离岛免税购物调整政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原辅料“零关税”政策、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第七航权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  三是组建专班赴一线开展工作。会同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每月赴海南一线办公,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政策落地。  孟玮介绍,在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6月1日至11月30日,海南新增市场主体19.1万户,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5.9万户,其中新设企业同比增长169.5%;引进人才超过10.3万人,相当于过去两年引进人才的总和;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3.9亿元,同比增长18.3%。自7月1日离岛免税购物新政实施以来至11月30日,海南离岛旅客累计免税购物296.3万人次、购物总额159.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9%、204%。入籍“中国洋浦港”的国际船舶达到21艘,博鳌乐城国际旅游先行区可用的国内未上市临床急需特许药械超过110种,可用抗肿瘤新药、罕见病药达100多种。  下一步,孟玮称,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继续抓好《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抓紧研究提出明年重点工作安排,持续推动早期政策落地,着力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快集聚优质生产要素,大力培育产业链、产业集群,不断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新成效。(中新经纬APP)(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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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元旦、春节期间猪肉、蔬菜供应充足

2020-12-16 14:13:28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讯(记者王婉莹) “近期我国CPI涨幅有所回落,主要是前期推动物价上涨的食品价格高位下跌所致。”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今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元旦、春节期间,“受‘节日效应’影响,物价可能出现阶段性上涨,但由于生猪生产供应持续恢复、蔬菜整体供应充足,预计节假日期间的价格涨幅不大。”  从居民消费价格看,11月份,CPI同比下降0.5%,较上月回落1个百分点,1―11月累计上涨2.7%。11月份,食品价格对CPI环比降幅的拉动比例约85%,其中,秋菜大量上市供应充足,鲜菜价格环比下降5.7%;生猪生产供应逐月恢复,猪肉价格环比下降6.5%。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保持平稳运行,11月份同比上涨0.5%,1―11月份累计上涨0.9%。  孟玮介绍,扣除食品、能源价格影响的核心CPI来看,同比上涨0.5%,“保持稳定”。1―11月份,CPI累计上涨2.7%,“处于合理运行区间,也符合预期”。  孟玮表示,当前,我国主要工农业产品供应充裕,物价保持总体稳定运行的基础较为坚实,受前期高基数效应影响,预计短期内物价涨幅仍将处于较低水平,总体上将保持平稳运行。  即将到来元旦、春节,是重要民生商品的传统消费旺季,“受‘节日效应’影响,物价可能出现阶段性上涨,但由于生猪生产供应持续恢复、蔬菜整体供应充足,预计节假日期间的价格涨幅不大。”孟玮称。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孟玮透露,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抓好4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持续密切监测粮、油、肉、蛋等重要民生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情况,在节假日期间启动应急监测,对市场供需情况及时作出反应。二是加强储备调节。结合市场形势,精准开展中央冻猪肉储备投放,指导地方加大猪肉、冬春蔬菜等储备投放力度,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三是开展市场巡查。指导各地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旅游餐饮等重要民生领域市场的巡查和倡议告诫,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四是兜住民生底线。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放一次性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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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

2020-12-16 14:10:20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强调,饮料纸基复合包装产业集中度高、循环利用产业链较完整,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能够推动生产企业履行生态设计、信息公开、回收利用等资源环境责任,有利于饮料纸基复合包装产业绿色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饮料纸基复合包装领域生态设计更广泛开展,废弃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的资源化利用率力争达到40%。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进口)企业应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生态设计的管理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并以多种形式规范回收废弃饮料纸基复合包装。鼓励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进口)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实现规范回收利用,并鼓励年销售量10亿包以上的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进口)企业每年向社会发布生产者延伸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实施方案》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将饮料纸基复合包装明确为可回收物,支持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进口)企业、回收利用企业与城市环卫体系加强衔接,引导消费者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为落实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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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运行平稳,2020年版修订四方面

2020-12-16 11:31:30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6日电 国家发改委16日召开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共列入事项123项,主要作出四方面修订;总体来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运行平稳,对全社会市场主体的预期和行为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修订四方面  16日稍早,国家发改委公告称,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下称“《清单(2020年版)》”)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孟玮介绍,清单的修订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清单(2020年版)》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各地方政府、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及市场主体意见,紧密衔接“放管服”改革最新进展,在保持清单体例架构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所列事项措施坚持应放尽放、当改则改、审慎增列。  《清单(2020年版)》共列入事项123项,相比《清单(2019年版)》减少了8项;主要作出以下四方面修订: 一是放开删减一批事项措施。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等3条措施。根据“放管服”改革进展,删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4条管理措施。及时移出已整合或不符合清单定位的事项措施。 二是调整规范部分措施表述。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缩减20条措施管理范围,规范7条备案类措施表述,将5条管理措施转为暂列,修改完善72条措施表述。 三是审慎增列少数事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补列个别符合清单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 四是完善清单制度设计。对许可准入事项定义作出补充完善。衔接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进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制度目录修订情况,对清单说明相应条款作出修正。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运行平稳  发布会上,有提问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这项制度已经实施了三年,总体运行情况如何?  对此,孟玮指出,从2018年12月正式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来,通过三年落地实施,已经在全国范围确立了市场准入环节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实现了“非禁即入”。总体来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运行平稳,对全社会市场主体的预期和行为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企业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政府行为得到更好规范,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逐步实现更好结合。  一是市场准入限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布伊始,就明确了每年动态修订的工作机制,充分体现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成效,及时回应市场主体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的呼声。经过三轮修订,2020年版清单与2018年版清单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23项,缩减比例达到18%,与2016年试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28个事项相比,缩减比例高达62%。当然,负面清单修订并不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作为修订和发布单位,坚持严格合法依规增减,及时依法纳入金融控股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准入管理措施,以保障清单的严谨性、规范性。  二是“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得到巩固和维护。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重点就是突出“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近三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持续清理和规范违规制定的准入类负面清单,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有效杜绝了“负面清单满天飞”的情况,可以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都在不断增强。  三是清单使用透明度和清单修订参与度不断提升。通过三年的推广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全社会的知晓面越来越宽,知晓的人越来越多,市场主体在自觉使用清单的过程中,对于年度修订清单的期待也越来越高,有更多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积极投身于清单修订工作,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两部门在修订完善负面清单过程中,也注意积极吸纳和体现有关方面意见。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清单的结构持续优化,表述更加清晰明了,清单修订质量不断提升。(中新经纬APP)(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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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2025年轨道上的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要基本建成

2020-12-16 11:23:38

中证网讯(记者刘丽靓)12月16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国家发改委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中表示,近年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京津冀、长三角地区交通一体化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为推进三大区域城际和市郊铁路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年以来,经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国家发改委结合“十四五”规划研究,提出拟将三大区域城际和市域(郊)铁路作为重大工程纳入“十四五”规划,整体推进建设。总体考虑是,三大区域“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开工城际和市域(郊)铁路共1万公里左右,到2025年,基本形成城市群1—2小时出行圈和都市圈1小时通勤圈,轨道上的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要基本建成。  孟玮表示,综合规划支撑、发展需求、前期工作深度、资金落实、运营效益等因素,国家发改委会同国铁集团、相关地方,梳理形成了近三年滚动项目清单,拟新开工项目70余个、总里程超过6000公里。在京津冀地区,新开工项目约1000公里,加快构建“四纵四横一环”通道格局,形成北京、天津中心城区与新城、卫星城之间的“1小时通勤圈”,京雄津保唐“1小时交通圈”。在长三角地区,新开工项目约4000公里,打造1小时到1个半小时城际交通圈、城市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组团间半小时到1小时通勤网。在粤港澳大湾区,新开工项目约1000公里,加快形成以广深港、广珠澳和跨珠江口为主轴,“轴带支撑、极轴放射”的多层次铁路网络,实现大湾区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  孟玮指出,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区域干线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已经初具规模,截至2019年底,三大区域干线铁路营业里程约2.4万公里,路网密度达全国平均水平的2.6倍;城市轨道交通营业里程近3400公里,占全国的61.2%。但相比较而言,市域(郊)等铁路发展还比较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效率。下一步关键是要准确把握好城际和市域(郊)铁路定位和路网功能,在建设中把握好两个方面:  一是在规划设计上,重点是加强统筹谋划和方案论证,避免功能错配导致效率低下。市域(郊)铁路主要布局在经济发达、人口聚集都市圈内的中心城市,连通城区与郊区及周边卫星城、微中心等城镇组团,重点满足1小时通勤圈快速通达出行需求,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线路尽可能串联5万人及以上的城镇组团和重要工业园区、旅游景点等。  二是在建设标准上,城际铁路主要承担城市间经常性、大容量客运需求,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要突出对沿线重要经济据点、人口较多城镇的覆盖,建设中技术标准要避免“两头化”现象。一方面,避免把城际铁路建成高铁。城际铁路设计速度宜为160—200公里/小时,如果按时速350公里标准建设,将使城际铁路承担干线通道功能,难以满足对沿线重要节点的更好覆盖。另一方面,避免把城际铁路建成地铁。城际铁路穿越城区路段如果大量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和较小站间距,既大幅增加工程造价,又降低运行效率,难以满足城际快速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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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控制疫情成效显著,是否逐步松绑两岸游客恢复两岸交流?国台办回应

2020-12-16 11:13:50

【环球网快讯】国台办12月16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就近期热点问题回答记者问。资料图有记者问:有岛内舆论认为两岸控制疫情的成效非常显著,应该协商率先实现“旅游泡泡”,逐步松绑两岸游客,以便可以尽快恢复两岸交流,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朱凤莲:这是近期两岸同胞都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从今年2月以来,两岸交流和人员往来处在一种很不正常的状态,有疫情因素影响,更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民进党当局以疫情防控为由,全面暂停大陆居民赴台,单方面关闭了金门、马祖与福建的“小三通”,并且大面积取消两岸直航航点,导致目前大陆只剩下4个航点与台湾直航。这种情况到现在已经10个月了,严重影响两岸人员往来和交流。广大台湾同胞希望能够尽快恢复两岸交流,是反映了民意所向。近一段时间,我们听到大陆台胞台商反映最大的两个问题,一个是岛内的核酸检测费用过高;第二个是两岸往返太辛苦、太周折,耗费了太多时间和费用。在座的台湾记者对此有亲身感受。大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有目共睹。我们希望困扰台胞的问题能够尽早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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