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发布时间:2021-05-12 11:52:47 文章作者:admin

财政部等三部门5月12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2.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其所取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销售收入(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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