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在《中国外汇》杂志撰文称,研究有序放宽个人资本项下业务限制。修订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规定,取消年度购付汇额度限制,优化管理流程;研究论证允许境内个人在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开展境外证券、保险等投资的可行性;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粤港澳大湾区“理财通”试点。
相关: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人民币进入升值通道,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屡破新低。2021年以来,该趋势保持延续,截至2月23日,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报收6.4516,是2018年6月20日之后的最低值。
点评:
解读此次叶海生司长的表态应先从措辞着手,文中的“修订”、“研究论证”、“配合”等措辞基本代表三项具体措施的进展程度。第一项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年度购付汇额度的措施中未提到“研究”等字样,预计已经经过充分论证,将着手实施环节。第二项关于个人境外投资的措施表述为“研究论证......可行性”,这意味着放开个人投资者的境外投资限制方面,政策取向上依然维持谨慎敏感的态度,短期内该政策难以落地。第三项事关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措辞为“配合”,实际上是落实2月5日七部门共同签署的《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需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有关试点情况来推动。尽管外汇局此次表态对于放宽个人境外投资方面措辞谨慎,但是也属于难得的政策信号,是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具体举措,在多个维度上具有现实意义。外汇角度看,外汇局通过便利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促进购汇需求的上升,从而改善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有利于缓解人民币的升值压力;资本市场开放角度看,有序放宽个人资本项下业务限制不仅可以提升我国的外汇投资效率,也有利于提高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监管角度看,有序开放个人境外投资,促进资本流出的正规化,不仅有利于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也能有效地保护个人境外投资的合法权益。